经长岛县公安局全力攻坚,“7.26”过失损坏电力设备案成功告破,张某某等七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经调查,今年7月26日早晨,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联系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在位于长岛县南长山镇王沟村东北一海里的沉船海区帮助打捞张某某的沉船。
打捞作业开始后,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和犯罪嫌疑人葛某某首先潜入水中,将钢丝缆绳系在淤沉海底的沉船上;上午9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犯罪嫌疑人刘某分别驾驶“鲁烟开渔0089号”和“鲁烟开渔0090号”等两艘270马力钢壳渔船,与葛某某驾驶的潜水船共三条船,强行对海底沉船进行拖拽,同时启程向蓬莱海域行驶。
当行驶至赵王村东面海域时,拖拽发生困难,宋某某又联系犯罪嫌疑人国某的船只赶来增援,随后用四条船同时对沉船进行拖拽航行。途中于11时08分许,拖拽船队经过敷设于长岛县禁锚、禁渔区海域的邱长海缆和蓬长海缆处,海底沉船将两根供电海缆全部刮坏,致使长岛全县供电当即中断,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最后,沉船被一路拖至蓬莱西庄码头北约600米处海区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