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居民医保参(续)保工作在医保处工作人员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之下,历时四个多月终于落下帷幕。
自2013年起,城镇居民参保缴费起止时间调整为自然年度,即一次性征缴2013年01月至2013年12月共计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金额为:未成年居民40元,成年居民200元,老年居民150元,其中,低保、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2013年免缴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方面,每人每年240元。
为保证今年的参(续)保工作顺利完成,医保处工作人员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利用居委会入户收费之际,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在广播电视台分三期做了市级统筹相关政策解读的专题报道。经过大量的宣传和医保处工作人员四个多月的辛勤努力,今年参保人数达5500余人,缴费额共计56万余元,上三级财政补贴133万元。
1—10月份,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共计864人,其中住院714人,享受意外伤害待遇46人,大病门诊119人,支付待遇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