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长岛县委、县政府于近日成立长岛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城市管理工作。据悉,长岛是在烟台市第一个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县市区。
长岛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和县政法委书记任副主任。城管委由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环保等18个具有城市管理职能的部门以及纪检、组织、宣传、考核等监督考核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管理处组成。
长岛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城管委下设城市管理指挥调度中心,是城管委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行使督促、检查、考核职能,指导、协调、组织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对各成员单位承办的城市建设管理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向城管委汇报工作情况。对巡查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按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进行分解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